关于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开发区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0-6-4 点击:次 作者:
各党(总)支部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、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,按照《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题的“西湖先锋”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》及开发区党工委《关于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》(杭经开委[2010]26号)要求,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,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创造力、凝聚力和战斗力,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90周年、党的十八大献礼,经研究,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开发区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工作。相关事项明确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充分发挥各党组织服务群众、凝聚人心、促进和谐的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倡导广大党员争当优秀党员、争做优秀党务工作者,为实施新一轮“三年行动计划”提供坚强保证。
二、推荐名额
根据杭经开委[2010]26号文件要求,本次街道评优推荐名额如下:
先进基层党组织:推荐数量为1个。
优秀党务工作者:推荐数量为2名。
优秀共产党员:推荐数量为6名。
三、推荐标准
1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条件:深化“先锋工程”建设和“100示范群”创建活动,努力做到“五个好”,即领导班子好、党员队伍好、工作机制好、工作业绩好、群众反映好。
2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条件:能在广大党员中努力做到“五带头”:带头学习提高、带头争创佳绩、带头服务群众、带头遵纪守法、带头弘扬正气。
3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条件: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,热爱党务工作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在党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;党性强、作风正、坚持原则,廉洁奉公,密切联系群众,受到群众的信赖与敬重。
四、推荐要求
1、坚持标准,不搞平衡。各党(总)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推荐活动,坚持标准,严格把关,不搞平衡照顾,不搞本位主义,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地在街道范围内推选。在推荐时发扬民主,增加透明度,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。同时,把评选推荐活动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及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。
2、面向基层,严格把关。重点把在基层平凡岗位上工作艰苦奋斗、无私奉献、事迹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出来。特别要重视妇女同志和青年党员的推选。在推荐时要严格把关,凡2008年以来,存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等一票否决的问题、发生重大责任事故、造成严重危害性后果的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者,不列为推荐对象。
3、把握节点,及时上报。请各党(总)支部抓紧时间做好组织推荐工作,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(书面盖章)请于6月9日前报街道党政办。
联系人:吴南欣,联系电话:86878769,690360。
附件:白杨街道评优推荐表
二○一○年六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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