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09年度先进集体、先进工作者的通知
白党政办[2010]1号
关于评选2009年度先进集体、
先进工作者的通知
各社区、科室及直属单位:
为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经街道党工委研究,决定开展2009年度先进集体、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名额
1、先进集体:5个;
2、先进工作者:20人。
二、评选范围
1、先进集体:从各社区、科室及直属单位中评选产生;
2、先进工作者:从各社区、科室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中评选产生。
三、评选条件
1、先进集体:①全面完成党工委、办事处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及阶段性重点工作,业绩突出的;②效能建设及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的。
2、先进工作者:①注重学习,业务素质好,工作能力强的;②爱岗敬业,作风深入,工作扎实,业绩显著的;③服从领导,团结同志,遵守纪律,群众基础好的。
凡有下列情形,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:
1、在效能建设中被新闻媒体曝光,或因效能建设等问题被12345市长公开电话、96666电话投诉并查实的;
2、因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的;
3、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。
四、评选办法
先进集体、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必须严格依据工作实绩,参考年度民主测评情况,由各单位推荐上报,经党工委、办事处研究确定。
五、评选要求
1、各单位要严格标准,认真筹划,精心组织,确保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
2、各单位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,不搞平衡照顾,不得本位考虑。
3、各单位评选推荐情况请于2月2日下午4:00前报党政办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先进集体、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表
二○一○年二月一日
主题词:综合 先进评比 通知
白杨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0年2月1日印发
共印20份
附件:
先进集体、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表
填报单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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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选项目 |
推荐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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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进集体 (5个)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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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进工作者 (20人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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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:
1.先进集体以街道各社区、科室及直属单位为评选对象。
2.推荐对象必须在限定名额范围内全面衡量、通盘把握。
3.参评及推荐对象为街道工作人员(参加街道工作不到半年的人员不得作为推荐对象)。